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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後備軍人屆滿服役限齡除役公告

2025/10/09

公告事項:一、公告民國115年各階除役年齡如下:(一)二級上將: 70歲(民國44年出生)。(二)中將: 65歲(民國49年出生)。(三)少將: 60歲(民國54年出生)。(四)上、中、少校及士官長: 58歲(民國56年出生)。(五)上、中、少尉及上、中、下士: 50歲(民國64年出生)。(六)志願役士兵: 45歲(民國69年出生)。(七)義務役士兵、補充兵: 36歲(民國78年出生)。 二、上列人員服役限齡,計算至114年12月31日止,並自115年1月1日除役除管,不另發給除役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