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
回首頁
|
網站導覽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樂活臺中網站
樂活學堂
商家列表
最新消息
最新消息
最新消息
活動訊息
現在位置:活動訊息 >
字級
大
中
小
菸害防制法於112年3月22日修正施行
2025/10/08
菸害防制法於112年3月22日修正施行,依第15條規定,全面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並嚴格管制符合菸品定義之新型態菸草產品(包含加熱菸)。所有菸草產品皆有害,不論是使用紙菸或加熱菸,都會產生相似的有毒化學物質,為維護民眾健康請遠離菸品危害。
樂活學堂
商家列表
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