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流感及新冠疫苗公費對象說明。
2025/09/23
114年度流感及新冠疫苗公費對象
醫事及衛生防疫人員
65歲以上長者
55歲以上原住民
滿 6 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兒(新冠疫苗-6個月以上至未滿6歲幼兒)
安養.長期照顧機構受照顧者及工作人員
高風險慢性病、BMI≧30者、罕見疾病及重大傷病(新冠疫苗-另納入結核病、失能、精神疾病及失智症患者)
孕婦及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
幼兒園托育人員及托育機構專業人員
國中/小、高中/職、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只限流感)
禽畜業及動物防疫人員(只限流感)
★11月1日起開放接種: 50歲以上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