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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流感及新冠疫苗公費對象說明。

2025/09/23

114年度流感及新冠疫苗公費對象 醫事及衛生防疫人員 65歲以上長者 55歲以上原住民 滿 6 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兒(新冠疫苗-6個月以上至未滿6歲幼兒) 安養.長期照顧機構受照顧者及工作人員 高風險慢性病、BMI≧30者、罕見疾病及重大傷病(新冠疫苗-另納入結核病、失能、精神疾病及失智症患者) 孕婦及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 幼兒園托育人員及托育機構專業人員 國中/小、高中/職、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只限流感) 禽畜業及動物防疫人員(只限流感)   ★11月1日起開放接種: 50歲以上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