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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14年度臺中市政府法律扶助顧問公開遴選簡章

2023/09/14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法律扶助顧問遴選要點。二、遴聘法律扶助顧問律師名額:預計30人(得視實際報名狀況增減)。三、報名資格:(一)公開遴選報名截止日前登錄執業一年以上之律師。(二)事務所設於臺中市之社團法人臺中律師公會會員。(三)足以勝任法律扶助服務工作。(四)未依律師法受懲戒處分。四、報名程序:(一)方式:請備妥規定表件以掛號郵寄或逕送「臺中市政府法制局採購申訴審議科」(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10樓 張美智小姐收,洽詢電話22289111#23602)。(二)繳交表件:(一律以A4格式印製)1. 113~114年度臺中市政府法律扶助顧問申請表單1份(應據實填寫各欄位,本府法制局對於申請人之資格,可向相關機關查證)。2.身分證影本正、反面黏貼(請務必黏貼俾利查核律師證照),2吋半身正面相片1張(請於照片背後填寫姓名並黏貼在遴選報名表單)。(三)日期:112年9月18日起至112年10月2日(星期一)止(郵戳為憑)。(四)簡章及報名表索取:於報名截止日期前,請逕上臺中市政府法制局網站(網址:https://www.legal.taichung.gov.tw/最新消息)下載。五、遴選方式:原則上採書面審查,由本府法制局、社團法人臺中律師公會、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或其分院及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成立之遴選委員會,遴選出符合資格之候選人,提報本府核定後頒發聘書聘任之。六、遴選結果:預計於112年12月底前函知獲聘律師並同時公告於本府法制局網站,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或退件。七、經聘任之法律扶助顧問律師,任期以2年為原則(113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八、法律扶助顧問律師之權利義務:(一)準時依本府排班表於本府臺灣大道市政大樓等地點輪班(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負責法律諮詢,另臺灣大道市政大樓夜間電話諮詢(每週一至五下午5:00~7:00)及客語律師諮詢(以精通客語律師諮詢為限,每月第一週、第三週的星期四下午2:00至5:00於東勢區區公所服務),以自由選擇參加,選擇參加者列為加分項目(以目前125位律師參加輪值,估計約3個多月輪值一次,如新聘律師加入後輪值行列後,輪值頻率需等待更長時間)。(二)輪值當日應親自出席,不遲到早退,如遇庭期或其他事由,不克前往輪值地點值班時,應事先委託其他法律扶助顧問代理,並提前告知本府法制局。(三)提供民眾現場法律諮詢服務,如遇民眾有身體不適或重病等情無法親往諮詢地點時,配合於輪值當日以專案方式提供電話諮詢。(四)本府將依顧問律師實際出席狀況,依規定支給出席交通費(日間每次2,500元,夜間每次2,000元),請務必配合提供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帳號,憑辦匯款作業。九、本遴選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修正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