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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第3屆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史蹟及文化景觀審議會112年第5次會議

2023/08/14

壹、會議名稱:臺中市第3屆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史蹟及文化景觀審議會112年第5次會議 貳、時間:112年8月28日(星期一)下午2時30分 參、地點:臺灣大道市政大樓惠中樓9樓901會議室(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 肆、注意事項: 一、本府召開各類文化資產審議會(以下簡稱審議會)時,審議案件所屬當地居民、各級民意代表及相關團體,得依「臺中市文化資產審議會旁聽要點」規定申請旁聽。 (一)申請旁聽者,應填具申請書敘明申請人姓名、聯絡電話、地址、申請旁聽之案名等資料,並於審議會開始前8月23日以書面或傳真提出申請。逾期提出申請者,本府得不受理。 (二)本次審議會議預計於112年8月28日(星期一)召開,欲申請旁聽者請於112年8月23日(星期三)下午5時以前將申請書送達臺中市文化資產處(403420臺中市西區市府路41巷19號)或傳真至04-22291875(傳真後,請務必電話確認是否收到傳真,聯絡電話:04-22290280#616)。經本府准許旁聽者,將於審議會開始前一天通知申請人。 (三)其餘注意事項請參閱「臺中市文化資產審議會旁聽要點」。 二、因開會地點緊鄰辦公場所,請降低音量,如有任何需要,請洽會議工作人員。 三、旁聽人員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依審議會工作人員引導簽名、入座,並佩帶旁聽證。 (二)禁止攜帶標語、海報、布條、旗幟、棍棒、器械、廣播設備、麥克風或其他危險物品。 (三)不得大聲喧鬧、鼓譟或其他干擾審議會進行之行為。 (四)不得於會場拍照、攝影、錄影或錄音。但經全體出席委員同意者,不在此限。 (五)審議會進行委員討論前,旁聽人員均應離開會場。 伍、臺中市第3屆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史蹟及文化景觀審議會112年第5次會議案名 序號 案     名 一、      外埔區「外埔鐵砧山腳許厝」指定古蹟或登錄歷史建築案 二、      東勢區「東宮戲院」列冊追蹤案 三、      市定古蹟萬和宮補充歷史調查研究及修復再利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