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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112年度發放重陽節敬老禮金實施計畫

2023/06/17

一、辦理時間:自112年10月2日起至112年10月23日止,可洽戶籍地區公所社會課詢問領取時間。 二、發放對象: 凡於47年12月31日前(原住民57年12月31日前)出生,且於112年9月3日前設籍本市, 65歲以上之長者及55歲以上原住民皆可致贈重陽節敬老禮金,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發放: (一)112年9月3日前亡故或失蹤仍未除籍者。 (二)因出境未能於發放期間完成領取手續者。 三、發放標準及金額:  年齡區間 發放金額 出生年份 100歲以上 新臺幣10,000元整 12年12月31日前 95歲至99歲 新臺幣5,000元整 13年至17年 90歲至94歲 新臺幣3,000元整 18年至22年 65歲至89歲 新臺幣2,000元整 23年至47年(原住民長者23年至57年) 四、發放方式:以長輩需求為原則,採現金和匯款兩種方式。如有匯款需求者,請於112年8月31日前向戶籍地區公所社會課提出申請,未提供者,則維持現金發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