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113學年度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家庭教育輔導團輔導員遴選事宜
2023/05/12
一、依據家庭教育法第8條暨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家庭教育輔導團作業要點第3點第7款規定辦理。二、為深化本市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內涵,發揮家庭教育輔導功能,增進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幼兒園)及社區家庭教育業務推動之效能,提升家庭教育品質,以公開方式遴選優秀之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三、如有意願報名參加旨揭家庭教育輔導團輔導員遴選作業,請參酌輔導員遴選簡章第柒點規定填寫「遴選報名表及備妥相關審查資料」,依限於本(112)年5月26日(星期五)前以掛號郵寄報名資料至本市家庭教育中心(401020臺中市東區三賢街245號)陳衣屏老師收。如就遴選事宜有相關疑問,亦請電洽本市家庭教育中心 陳衣屏老師(電話:04-22124885#209)。四、檢附「112-113學年度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家庭教育輔導團輔導員遴選簡章」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