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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112年度銀向學習跨域展演活動補助計畫~即日起受理申請~

2023/04/07

一、 補助對象:(一)臺中市各區公所。(二)經教育部立案之各級學校。(三)民間單位:1.財團法人老人福利機構。2.財團法人基金會捐助章程中明定辦理社會福利服務者。3.臺中市立案之社會福利團體。4.臺中市社區發展協會。二、 計畫內容:(一) 本計畫肯定民間豐沛資源提供55歲以上長輩參與學習及因應人生階段做好準備,創造精彩人生下半場,因此期以支持及補助單位辦理展演活動,活動需有跨場域之元素設計,藉以傳遞正向價值、翻轉高齡認知、消除隔閡促進世代互動,補助類型不限,說明如下:1. 參與者:主要參與者應為55歲以上者。2. 活動場域:拓展展演場域,翻轉大眾印象,例如從室內展演延伸室外如車站等人潮眾多處,從表演廳延伸至長輩生活社區及老人福利機構,從都會區延伸至農村及或偏遠區域,從長輩生活區域延伸至企業或工作場所或學校等,創造不同族群交流;展演地點應對外擴散,非屬單位既有之活動空間或教室場地。3. 展演對象:展演對象以大眾為主且邀請在地社區長輩參加促進跨世代互動。(二) 申請補助時需檢附計畫、日期、時間、地點、參與對象、中老年齡者參與人數、當日活動流程表及宣導策略。除特殊情形外,參與活動及觀眾人數合計不得少於50人。(三) 本案計畫不得重複接受其他政府機關補助。(四) 受理期程:於成果發表辦理日前1個月計畫函送社會局提出申請,採隨到隨審方式,最遲受理至10月15日止(以郵戳為憑),逾10月15日者或當年度經費用罊後不予受理。(五) 經社會局審查認定應補正或補充資料者,將通知申請單位或申請者限期補正,未依限補正者,得駁回申請。三、 餘辦理方式、補助費用、核銷方式等,詳見計畫內容。四、 倘有任何疑義,請洽本局業務承辦人鄧小姐,04-22289111轉37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