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臺中市「社會工作專職人員數」調查暨社工執業安全自我檢核
2023/01/13
為配合衛生福利部「社會工作專職人員數」年終統計暨社工執業安全自我檢核,請貴單位於112年2月3日(星期五)前完成線上填報,填報網址:https://reurl.cc/MXK7dX。
統計時間:以111年12月底之事實為準。
統計範圍及對象:凡公、私部門執行社會工作師法第12條社會福利各項業務,且具應考社會工作師考試資格之專職人員(在職且不含兼職及非全時工作者),均為統計對象(全國性立案單位,所填報專職人數僅需填寫於本市執行社會工作之人數)。
社會工作專職人員之說明:指執行社會工作師法第12條社會福利各項業務,且具應考社會工作師考試資格者,但不含兼職及非全時工作者。
備註:
社會工作專職人員【不包括】從事村(里)幹事、醫事人員(護理師、心理師、復健治療師)、照顧服務人員(生活輔導員、保育員、照顧服務員、生活服務員、教保員)及教育人員(特教老師)等,以及職務學經歷背景需求為多元專業者。
長照人員(照顧管理專員、個案管理員(師)、居家服務督導員)、心理衛生人員(關懷訪視員、個案管理員(師))等人員及醫事機構與中央政府將由衛生福利部蒐集,毋需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