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選購化粧品報你知
2017/08/23
市面上化粧品種類琳瑯滿目,消費者究竟該怎麼正確選用化粧品,臺中市政府衛生局提醒您,選購化粧品要理性,並應遵循「化粧品選用三重奏─知規定、識標示、正確用」,才能讓您「選得漂亮,用得安心」! 「知規定」就是購買前要先了解化粧品的管理規定:目前化粧品管理分為「一般化粧品」如香皂、洗面乳、化粧水、乳液、口紅等;以及「含有醫療或毒劇藥品成分之化粧品(含藥化粧品)」如防曬劑、染髮劑、燙髮劑、止汗制臭等。「識標示」即是在選購時要看清楚化粧品的標示項目,特別是產品品名、批號或出廠日期、保存期限等,不要購買來路不明或標示不清的產品;「正確用」即是在使用時要依照產品標示的使用方式及注意事項正確使用。此外,化粧品不是藥品,無法預防或治療疾病,因此選購時要應謹慎考慮,多看、多問,才不會瘦了荷包,又買到不合用的產品。 不少民眾曾有被攔路要求填答問卷、推銷化粧品或美容課程,買了產品後反悔想退貨,廠商卻拒絕受理的經驗。衛生局表示,在路邊被推銷商品而購買,是屬於消費者保護法中的訪問交易,消費者因為在締約前欠缺詳細考慮機會,得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規定,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7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如遭業者拒絕的話,可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43條規定,向本市消費者服務中心提出消費爭議申訴,以保障自身權益。 衛生局提醒您,在選購及使用化粧品時,若發現有不良品或發生不良反應,可通報食品藥物管理署建置的「藥物食品化粧品上市後品質管理系統」,網址:http://qms.fda.gov.tw/tcbw/,通報專線:02-66251166轉6401。另為增加消費者對化粧品安全使用的認知,食品藥物管理署特別成立TFDA化粧品安全使用粉絲團,更多化粧品安全選用資訊請上http://www.facebook.com/tfdacos查詢,有任何產品疑義歡迎洽詢臺中市政府衛生局04-25265394轉7706。
相關網站:http://www.facebook.com/tfdaco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