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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0/13
定期檢修消防安全設備之方式為何?
檢修制度
依據消防法施行細則第六條規定:「管理權人依消防法第九條規定應定期檢修消防安全設備之方式如下:一、外觀檢查:經由外觀判別消防安全設備有無毀損,及其配置是否適當。二、性能檢查:經由操作判別消防安全設備之性能是否正常。 三、綜合檢查:經由消防安全設備整體性之運作或使用,判別其機能。前項各款之檢查,甲類場所應每半年實施一次,甲類以外場所每年實施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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