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
回首頁
|
網站導覽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樂活臺中網站
樂活學堂
商家列表
最新消息
樂活學堂
食品
消防
建築
其他
樂活學堂
選擇欲瀏覽文章主題與分類,或直接輸入關鍵字搜尋。
選擇文章主題
選擇文章主題
食品
消防
建築
其他
選擇分類
搜尋
現在位置:樂活學堂 > 消防 > 檢修制度 >
字級
大
中
小
106/10/13
應委託何人檢修場所之消防安全設備呢?
檢修制度
依據消防法第九條應設置消防安全設備場所,其管理權人應委託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定期檢修消防安全設備,但高層建築物或地下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之定期檢修,其管理權人應委託中央主管機關審查合格之專業機構辦理。有關消防設備師(士)及檢修機構之資料,可至內政部消防署網站查詢。(網址:www.nfa.gov.tw)
樂活學堂
商家列表
最新消息